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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基本案情】
2012年10月,宁海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某轴承公司进行立案检查。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采用将部分资金长期挂入其他应收款,并未按规定对关联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,不进行纳税调整与申报等行为,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。与此同时,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房土两税,未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,在建工程与下脚料销售也存在未开票现象。
【处理结果】
本案共追缴税款、滞纳金及罚款合计数243031.05元。其中土地使用税7492.16元、印花税5.59元、城市维护建设税1669.98元、房产税21299.16元、营业税29441.88元、企业所得税138052.72元;滞纳金29836.10元;罚款15233.46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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